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创始人
2025-12-11 03: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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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5-056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

实施期限届满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的一致行动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的一致行动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拟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2025年9月10日)的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68万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

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的一致行动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截至2025年12月9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91.21万股,减持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股份来源。减持股份属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的一致行动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在泸天化集团及其成员企业整体重组期间债转股取得的股份。

(三)减持价格区间。最高成交价5.16元/股,最低成交价4.87元/股。

(四)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百分比合计差异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此减持计划因期限届满实施完毕。

(三)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的一致行动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和交易所规则,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5-052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5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10时以现场方式如期召开,参加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廖廷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廖廷君、龚正英回避表决。

(二)《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聘陈伟先生任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指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25-053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泸州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发展”)、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泸天化集团”)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产生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或者销售商品,接受劳务、租赁或出租资产等,预计2026年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36,200万元。

2025年12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廖廷君、龚正英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已经在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主要关联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止2025年10月31日

单位:万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各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及经营状况分析,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在日常交往中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不存在对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格,若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参照成本加适当利润协商定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各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均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在执行合同时,按业务合同执行,付款安排、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遵循《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并将持续进行,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并且各关联方交易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对外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比例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5-054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对审计服务实际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开招标及审慎决策,公司拟聘任四川华信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四川华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51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34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2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6,242.59万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6,242.59万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736.28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家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家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5,655.00万元

2024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468.70万元

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558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四川华信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会计师:何寿福,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8年5月,自2001年7月加入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通威股份、泸州老窖、银河磁体、鸿利智汇、壹玖壹玖等。

(2)签字会计师:凡波,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4年7月,自2010年7月加入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壹玖壹玖、巨星农牧、通威股份、泸州老窖等。

(3)签字会计师:卢梅,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9年6月,自2018年7月加入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参与审计项目包括:超凡股份、通威股份、鸿利智汇、泸州老窖等。

(4)质量控制合伙人:廖群,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0年6月,自2001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美丰、鸿利智汇、振静股份、川大智胜、西藏药业、三泰控股、大西洋等。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寿福、卢梅、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廖群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签字会计师凡波近三年受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具体情况如下: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4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本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永拓公司于2024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提供审计服务共计1年。执业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独立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永拓对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对审计服务实际需求,经公开招标及审慎决策,公司拟聘任四川华信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并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对《招标文件》进行了审议。2025年11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及其审计费用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四川华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四川华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74万元,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弃权票0票,同意聘用四川华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四)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5-055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9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12月19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三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2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全部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即由出席股东会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议案1为关联交易事项提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及社会机构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3)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一24日 9:00一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三号楼)

4.注意事项: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5.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李子林路38号

联 系 人:滕敏桥 朱鸿艳

联系电话:0830-4120687 0830-4122195

电子邮箱:lthgfdb@126.com

6.现场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12

2.投票简称:天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法人股东应加盖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代表的股份数: 委托日期:

本人(或公司)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均有效,法人单位委托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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