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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宋学鹏 王莹 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跨域诉讼服务改革十周年”新闻发布会,发布10项典型举措,集中展现福建法院在拓展跨域诉讼服务范围、深化服务内涵、延伸服务触角等方面的有益探索。 这10项典型举措分别为:福建法院建立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跨域便民缴纳机制,福建法院牵头成立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福建法院研发上线台湾地区法律查明平台,厦门海沧法院全国首创涉台案件执行款“跨海峡”支付机制,泉州中院联合八地共建陶瓷品牌跨域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保护协作机制,三明法院建立“跨境·隔空·错时”异步调审机制,莆田中院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实现跨层级远程立案,闽浙四地法院共建廊桥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协作机制,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四地法院共建跨域调解资源共享和互认机制,平潭法院构建涉台案件跨省协作机制。 据了解,2015年1月,泉州法院在全国首创跨域诉讼服务改革,破解异地诉讼难、诉讼累,并迅速在全省推广。10年来,福建跨域诉讼服务改革从“点上破冰”到“面上开花”、从破壁探索到系统深化,全省法院累计为当事人提供各类跨域诉讼服务200余万件次,大大减轻了群众诉累,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和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