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始人
2025-12-11 01: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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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179 证券简称:阿拉丁公告编号:2025-080

转债代码:118006 转债简称:阿拉转债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或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因涉及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及监事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原有制度规则中关于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规定。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予以取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并停止履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二、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5年6月5日,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608,346.60元,转增55,216,693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332,602,19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7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87.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740.00万元。公司本次发行的“阿拉转债”自2022年9月2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9月30日,“阿拉转债”累计转股16,303股,公司总股本为332,606,90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三、调整董事会人数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切实保护公司股东与职工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人数进行调整,将董事会人数由9名调整为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调整后的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要求。

四、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及其延伸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取消监事会、增加职工董事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

此次修订涉及《公司章程》全篇,主要涉及如下几个方面:

1、将《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将股东会股东提案权所要求的持股比例由“3%”降低至“1%”,优化股东会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等;

2、将“监事会”、“监事”的表述删除或者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删除第八章监事会相关章节,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等;《公司章程》中设置职工代表董事1名;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或”替换为“或者”,部分中文数字修改为阿拉伯数字,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主要修订对比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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