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航光电”)于2025年12月1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韩丰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届满,在计划实施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持股数量及比例未发生变化。
减持计划背景
公告显示,中航光电曾于2025年8月20日披露《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代码:2025-037号)。根据当时公告,韩丰持有公司股份11.87万股(占公告披露当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0056%),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万股(占上述总股本的0.0013%)。
本次减持实施情况
2025年12月10日,中航光电收到韩丰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韩丰在计划期间内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持股情况变化
公告披露了韩丰在本次减持计划前后的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计划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计划后持有股份 | ||
|---|---|---|---|---|---|
| 韩丰 | 合计持有股份 | 118,700股 | 0.0056% | 118,700股 | 0.0056% |
其他说明
公告指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已按要求进行预披露。
中航光电表示,韩丰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届满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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