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天喻(维权),证券代码:300205)12月10日公告称,公司因解散深圳市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昌喻投资”)事项引发诉讼,原执行事务合伙人中科红樟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下称“中科红樟”)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公司与另一有限合伙人作出的对中科红樟的除名决议无效。
公告显示,此前*ST天喻及昌喻投资另一有限合伙人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水天投资”)因中科红樟违反《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相关规定,已一致决议对中科红樟予以除名并解散昌喻投资,并委托清算人开展清算活动。相关事项已于2025年10月27日、10月29日通过公司公告披露(公告编号:2025-074、2025-075)。
据ST天喻最新披露,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及《民事起诉状》。中科红樟作为原告,以退伙纠纷为由将昌喻投资列为被告一,ST天喻列为被告二,水天投资列为被告三,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天喻信息与水天投资作出的对中科红樟的除名决议无效,并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等)。
中科红樟在《民事起诉状》中称,其于2025年10月26日看到ST天喻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称“天喻信息及水天投资一致同意对中科红樟除名”,但并未收到昌喻投资、ST天喻或水天投资送达的任何有关除名的材料或告知信息。中科红樟认为其已按合伙协议足额出资并积极履职,*ST天喻与水天投资作出的“决议”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应当依法确认无效。
*ST天喻表示,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确定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正在积极做应诉准备,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并持续关注本次诉讼及解散合伙企业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诉讼主体 | 名称 |
|---|---|
| 原告 | 中科红樟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
| 被告一 | 深圳市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被告二 |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 被告三 | 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诉讼请求方面,中科红樟要求依法确认天喻信息与水天投资作出的对其除名决议无效,并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该案案号为(2025)粤0304民初84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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