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回购期截止日为2025年12月31日,若无法购足激励总股数量,公司应取消2025年激励计划,已购的股份按原定承诺处置,即24年回购964.76万股可以适时二级市场抛售,成本价5.20元/股按咋天7.17元计可以获利1900万元。而25年回购股计501.21万股加前二天所购数量则依法注消。请问是这样的吗?
董秘回答(日科化学SZ300214):
您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回购期限、数量要求、未达条件时的处置方式等核心条款,已在对应的激励计划公告中详细披露,具体以公司公开披露文件为准。股份回购后的处置需符合监管规则及公司承诺,不存在未经披露的处置安排。您提及的具体股份数量、处置方式等相关推测,并非公司公开信息或确定安排,相关事项需以公司届时根据实际情况及监管要求发布的公告为准。谢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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