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判作文结果”教师不得直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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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8: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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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北京青年报

  继对中小学生使用人工智能学习、完成作业的行为划出红线后,教育部近日又发文,对教师在教学中的AI使用进行指引和规范。这部由教育部教师队伍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发布的《教师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指引(第一版)》,旨在引导教师科学、安全、合规、理性地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其中提出,教师不得将生成式人工智能对作文等作业的自动批改结果作为学生最终评价予以直接使用。

  今年上半年,教育部接连发布《中小学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指南(2025年版)》和《中小学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指南(2025年版)》,提出学生应避免在作业中简单复制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生成的内容,避免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参加考试与测验,不得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作弊。此次出台的《教师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指引(第一版)》则旨在明确教师在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过程中需审慎判断的行为边界,以及提高通用操作能力。教师应掌握生成式人工智能基本特征与应用策略,有效防范其可能对学生思维发展、价值观塑造、教育公平、数据隐私等方面带来的风险,确保技术应用符合教育伦理与法律法规。

  《指引》提出了教师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一些“红线”。具体包括,教师应始终发挥育人主导作用,将生成式人工智能仅作辅助工具使用,在价值观引导、道德教育、情感培养、心理支持等关键育人环节,教师必须主导完成,不得交由技术替代。教师须对生成的教学设计、课件、习题等内容进行审核和校正,确保其符合课程标准、学科专业规范,及时修正错误、过时、存在逻辑偏差等内容。

  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辅助撰写学生评语时,教师须基于真实观察和情感关怀,注重评语内容的针对性与人性化表达,避免直接套用模板或出现空洞化、格式化表述,不得将生成式人工智能对作文、艺术作品、开放性作业等的自动批改结果作为学生最终评价予以直接使用。在教研、科研活动中,教师可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辅助文献检索、数据处理、文字润色等常规工作,但研究选题、核心设计、数据解读、论点撰写等体现原创性的关键环节须由教师主导,且按规范标注引用,确保研究过程的透明与学术诚信。

  对于作业的管理,《指引》提出,教师布置作业时,须明确禁止学生直接提交由人工智能生成的作业内容,可允许其作为查阅资料、启发思路的辅助工具,并要求学生在提交作业中声明使用环节与具体方式;在项目式学习中,禁止学生直接生成完整方案,可引导学生将技术用于激发灵感或优化细节,教师须要求学生提交过程性创作材料;学生使用人工智能辅助完成观点表达或作品创作时,须明确标注所用工具、使用环节及生成内容,确保过程透明、诚信使用。

  文/北青报记者雷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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