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5-052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立医疗”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25年12月9日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决议。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本次会议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载有扩大及进一步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有鉴于取消监事会以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与有关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上市发行人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的监管规定保持一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修订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的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董事会同意修订《春立医疗股东会议事规则》《春立医疗董事会议事规则》《春立医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春立医疗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春立医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春立医疗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春立医疗总经理及其他高管工作细则》《春立医疗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春立医疗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春立医疗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春立医疗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春立医疗累积投票实施细则》《春立医疗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春立医疗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春立医疗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春立医疗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春立医疗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春立医疗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春立医疗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春立医疗内部审计制度》《春立医疗内部控制制度》《春立医疗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春立医疗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春立医疗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春立医疗内部问责制度》,并制定《春立医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董事会同意将修订后的《春立医疗股东会议事规则》和《春立医疗董事会议事规则》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5-053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决议。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本次会议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载有扩大及进一步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有鉴于取消监事会以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与有关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上市发行人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的监管规定保持一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上述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系为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规定而实施,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为健全和规范公司相关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规定,修订或者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
其中修订后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及相关制度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5-054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仍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履职。
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修订《公司章程》
鉴于取消监事会以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载有扩大及进一步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将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将部分表述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等,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如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数字大小写变化及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具体修订内容对照详见附件。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上述修订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及根据公司工商登记机关意见对修订版《公司章程》进行必要文字调整,上述变更的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制定部分公司管理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以及与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保持一致,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同时对部分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及新增的制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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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拟修订、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中《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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