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5件依法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犯罪典型案例,分别为:周某某贪污、挪用公款案(依法惩治住房保障领域职务犯罪),王某某贪污案(依法惩治养老服务领域职务犯罪),代某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依法惩治医保基金领域职务犯罪),黄某某贪污案(依法惩治“校园餐”职务犯罪),黄某贪污案(依法惩治侵害残疾人权益职务犯罪)。
其中,湖北省枝江市某学校原校长黄某某,十年间竟将学生食堂当作私人“提款机”,通过虚增食堂食材采购量侵吞学生伙食费高达90万元。
侵吞“校园餐”经费90万元
校长黄某某被判刑4年
被告人黄某某,男,1966年出生,原系湖北省枝江市某学校校长。
2011年至2021年,黄某某利用担任枝江市某镇初级中学、枝江市某学校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采取虚增食堂蔬菜、肉类、米面等食材采购数量,向供应商多支付“货款”并返还的方式,侵吞“校园餐”经费共计90万元。
2023年7月7日,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检察院以黄某某涉嫌贪污罪向枝江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8月18日,枝江市人民法院以黄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决宣告后,黄某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黄某某与他人串供逃避调查
不认定自首
本案中,黄某某非法占有的资金系家长为学生上交的生活费,由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属于国有事业单位管理、使用的私人财产,依法应认定为公共财物。本案中,没有证据证实黄某某在被讯问前有主动投案的意愿和行为,其之后又与他人串供逃避调查,到案后未在第一时间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不认定自首。
案件办理中,司法机关发现某镇初级中学事务长肖某某为黄某某侵吞“校园餐”资金提供过帮助,将肖某某涉嫌犯罪线索移送监察机关。后经调查、起诉、审判,肖某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机关还针对案件中发现的学校食堂监管不到位、廉政教育不深入等问题,建议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开展“校园餐”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该市通过采取集中统一食材采购、搭建智慧食堂信息化平台等措施,全面提升了“校园餐”监管和供应水平。
“校园餐”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是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之一,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案中,被告人以向供应商多支付“货款”并返还的方式侵吞“校园餐”经费,既影响了对供应商的公正选定,也势必因经费减少造成“校园餐”供应质量的下降。该案的办理充分彰显司法机关依法惩治“校园餐”腐败,切实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的坚定决心。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张雨馨
审核:钟玲
终审:王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