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山东通源医药物流有限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山东通源医药物流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8日
企业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法定 代表人 | 注册地址 | 经营范围 | 有效 期至 | 备注 |
山东通源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鲁AA531000537 | 苗迎春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世纪大道9099号中物科创中心6号办公楼101 | 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除疫苗),上述经营范围含冷藏冷冻药品 | 2030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