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柒斤
当今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繁多,让人防不胜防。诈骗历来有之,古人对诈骗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早有深刻认知。不过,令人没想到的是,就连唐文宗李昂也曾被骗三次。
李昂是唐朝第十五位皇帝,《旧唐书》云:“穆宗贞献皇后萧氏,闽人也。穆宗为建安王,后得侍,生文宗……后去家入长安,不复知家存亡,惟记有弟,帝为访之。”唐文宗的母后萧氏家境贫寒,进宫当宫女后就与家人失联了,只知道有个弟弟在闽越之地。初登大位的李昂接连下诏寻找舅舅,以解母忧。
于是,有个名叫萧洪的骗子,自称是太后萧氏的弟弟。一见太后,萧洪“呜咽不自胜”。骗子做足了戏,弄得太后都无法断言为假。于是,“上(唐文宗)以为复得元舅,遂拜金吾将军、检校户部尚书、河阳怀节度使,迁检校左仆射、鄜坊节度使。”
当然,并非所有人都被骗,时任宰相李训“雅知洪诈称国舅”,却并未揭穿。萧洪知道后非常恐惧,便极力巴结李训。萧洪贪得无厌,因钱财问题与神策军发生矛盾,官司打到李训那儿,李训偏向萧洪,从而得罪了大宦官仇士良。
就在这时,“闽有男子萧本又称太后弟”,仇士良趁机揭发萧洪行骗。经御史台审讯,萧洪对行骗罪行供认不讳。于是,“诏流驩州,不半道,赐死”。
既然萧洪是骗子,又如何甄别萧本的真假呢?原来,“太后有真母弟,孱弱不能自达”,萧本探知后故意接近,“得其家代及内外族属名讳”,就顺利通过了严格的甄别和盘问。于是,唐文宗“乃拜(萧)本赞善大夫”,后来还升迁为左金吾将军。
谁知,开成二年(837年),又有骗子谎称自己是太后的弟弟。福建观察使唐扶上奏,有个名叫萧弘的自言“太后弟”。唐文宗命“御史台参治非是”,结果发现“事皆伪妄”,于是下令将萧弘逐回原籍。想不到的是,两年后,昭义节度使刘从谏又上奏:“今自上及下,异口同音,皆言萧弘是真,萧本是伪。请追萧弘赴阙,与本证明。若含垢于一时,终取笑千古。”
刘从谏的上表使朝野上下沸沸扬扬。唐文宗只好下令三司会审,最终确认萧本、萧弘都是骗子。只不过这俩骗子没被杀头,仅被判流放。
为此,唐文宗还作了公开检讨:“朕自临御已来,便遣寻访,冀得诸舅,以慰慈颜。而奸滥之徒,探我情抱,因缘州里之近,附会祖先之名,觊幸我国恩,假托我外族。萧洪之恶迹未远,萧本之覆辙相寻,弘之本末,尤更乖戾……而太后终不获弟。”
诈骗犯罪由来已久,《汉律》就专设“诈律”一篇。此后,《晋律》《梁律》《北齐律》《北周律》《开皇律》《大业律》等全都设置了“诈伪律”,而《唐律疏议》对“诈骗”定罪及惩处,又堪称中国惩处诈骗立法史上的一次里程碑。从立法内容看,《唐律疏议·诈伪律》一共二十七条(占整部法律条款5%以上),且每条款都附带司法解释。“诈欺官私财物”条规定:“诸诈欺官私以取财物者,准盗论。诈欺百端,皆是。若盗主诈取者,自从盗法:未得者,减二等。”也就是说,唐代诈骗财物犯罪的量刑幅度比照盗窃罪处理。
或许连续被骗三次的缘故,唐文宗在位期间,严格遵循《唐律疏议》,对诈骗行为是深恶痛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