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一分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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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 04: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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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妇女报)

转自:中国妇女报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茹希佳

  “到账的5万多元,真的解了燃眉之急!”近日,江苏无锡江阴市检察院检察官回访时,潘女士平静的语气里难掩感激,如今,她正在家安心照看刚满周岁的孩子。几个月前,这名年轻的母亲还在为产假期间未能领取的生育津贴辗转难安。

  2022年11月至2025年2月,潘女士在一家服装公司担任服装设计助理。2024年10月潘女士分娩,依法应享受173天产假,但该公司以“公司规定”为由,要求潘女士仅能享受90天产假,超出部分需潘女士承担全额社保费用。

  按照《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企业女职工在依法享受产假期间,应当获得由生育保险支付的生育津贴,用人单位须及时足额支付给本人。

  然而,今年1月,在潘女士依法享受产假期间,该公司向潘女士收取了1月份全额社保1700余元,并拒绝支付生育津贴。直至2月,潘女士辞职,款项始终未兑现。其间,该公司结欠潘女士生育津贴、社保金共计5万余元。

  无奈之下,6月10日,她来到江苏无锡江阴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告诉她:“这类涉及妇女特殊权益的纠纷,除了诉讼,还可以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潘女士随即提交了申请。

  线索很快移送至江阴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案件符合支持起诉条件,且具有现实紧迫性——当事人处于哺乳期,经济来源中断,亟须保障基本生活。依据《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以及江阴市司法局与江阴市检察院“法律援助+民事支持起诉”协作办案机制,承办检察官立即与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法院进行三方沟通,搭建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确保优先受理。

  6月23日立案当日,检察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同步联系涉事公司,明确告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依法应支付的生育津贴必须履行,逾期还将产生滞纳金。”随后,企业态度发生明显转变,主动表示愿意调解。

  在法院的主持下,潘女士及其法律援助律师与公司进行了初次调解。此次调解中,公司虽同意付款,但提出的金额远低于应有数额。潘女士及其法律援助律师再次向法院和检察院反映情况。检察官随即与法官共同研判,确认应付款项包含生育津贴及单位应缴社保部分,合计5万余元。

  7月9日,第二次调解现场,检法双方再次释明法律依据和计算标准,阐明了拒不支付相关费用将面临的法律后果。面对清晰的政策解读,公司最终认可全部金额,并于调解次日一次性支付到位。

  这笔钱不仅解决了孩子的开销,也让潘女士有了重新规划生活的底气。

  “这虽是个小案,但事关民生,我们小案不小办,通过支持起诉帮生育妇女把该得的保障真正落到实处,这也是对国家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支持政策的具体守护。”承办检察官陈忠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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