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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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王永强 刘潮杰 丹江口水库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横跨河南省淅川县和湖北省丹江口市。谈起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婉珍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我们在办案中发现,执法部门在日常执法中仍存在跨区域信息不畅、水域面积取证困难等问题,构建立体式护航机制势在必行。” 今年以来,淅川县检察院积极构建“1334”大生态保护机制,即“一核引领、三域协同、三维守护、四元联动”的“水立方”立体保护模式。 “一核引领”,即以豫鄂陕毗邻地区检察机关建立的“三省五市三十个县(市、区)”检察机关服务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生态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为核心,联合库区水源地检察力量,同步管控非法捕捞、跨界污染、非法采砂等跨区域生态破坏行为,消除“监管真空”。 “三域协同”,即在丹江口水库岸边建立“益泓碧水”工作室,接入水利水文监测、卫星遥感监测、环保在线排污等数据,两架无人机巡航作为“空中监测哨”,实时筛查水质异常、排污超标等风险,并依托库区巡逻船设立水上检察室。 “三维守护”,即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联动跨区域力量与行政部门专业职责,构建“检察机关协同引领、行政部门协同联动、跨区域协同共治”的立体化防护体系,确保库区生态保护权责闭环、效能聚合。 “四元联动”,即建立联合研判机制共研难题、学习交流机制共鉴经验、定期汇报机制共督效能、流动办案机制共治堵点,构建全链条、多元化的多部门协同立体保障体系。 今年4月中旬,淅川县检察院“益泓碧水”检察工作室干警孙鹏收到空中巡航无人机传回的一条信息:在丹江口水库库区,疑似有人在利用网箱养鱼。他迅速将线索上报后,淅川县检察院指派两名检察官乘船前往案发地点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网箱系丹江口市蒋某所有。 淅川县检察院立即启动南水北调中线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联合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对蒋某养殖网箱面积、数量、位置进行现场调查。5月初,两地检察机关同步立案。 豫鄂两地检察机关在共同对蒋某非法网箱养殖进一步调查取证、查明事实后,分别向两地农业农村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两地行政机关接到检察建议后,联合开展执法活动,在检察机关监督下,彻底拆除蒋某拖船、网箱,并责令其进行生态修复。 截至目前,淅川县共对288平方米水域网箱进行彻底拆除,督促相关部门清理库区周边3处库湾工程废料1万余平方米,督促治理被非法占用的河道10公里,保护古树200余棵,补植苗木3万余株,放流鱼苗200万余尾,建成200亩生态公益林。 “我们实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合一’的一体化融合办案模式,注重从空气质量、河流水质、土壤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入手,持续提高监督质效,依法打击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马婉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