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转自:经济日报
今天(12月8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外发布,根据国家《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国市监药〔2020〕159号)和推进“港澳药械通”实施计划,依据相关法规规定,通过地市评估上报,经审核确定粤港澳大湾区“港澳药械通”第四批指定医疗机构名单,包括新增27家、移出1家。
新增指定医院(27家)
1.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2.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3.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4. 广州新市医院
5. 广州开发区医院(广州市黄埔区人民医院)
6. 广州泰和肿瘤医院
7. 深圳市人民医院
8. 深圳市儿童医院
9. 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
10.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
11. 深圳前海泰康医院
12. 深圳大学总医院
13.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
14. 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15.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16. 南方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
17.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华南理工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18. 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
19. 和祐至臻医院
20. 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1.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22. 惠阳三和医院
23. 东莞市人民医院
24. 东莞康华医院
25. 东莞台心医院
26. 中山市中医院
27. 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移出指定医院名单(1家)
1. 佛山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