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仪器也能“借用”?山东建成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共享共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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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7 17: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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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近日,记者在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二楼办公区看到,加速溶剂萃取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离子色谱仪3台“共享”仪器已经封存打包,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工作人员正在做拉运准备。



据了解,为补充实验室分析能力,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通过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系统仪器设备共享共用综合平台发出设备需求,向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借用了这3台设备,用于土壤有机物监测、国控及省控地表水断面重金属及无机阴离子分析,涉及监测项目34项,共节约财政资金188万元。

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这次“借用”监测仪器设备,正是受益于山东省在全国首创建立的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共享共用机制。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侯翠荣介绍,山东按照“摸清家底、填平补齐、统筹规划、差异发展、资源共享”的原则,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建立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共享共用综合平台,截至目前,17家省级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其他8家驻济厅直属机构、单位已将符合条件的监测仪器全部纳入平台,已上线1845台(套)总值5.7亿元仪器设备,成功实现12家单位63台(套)仪器设备跨区域调配,节省设备购置经费约2510.9万元,减少实验室重复建设面积700多平方米,仪器设备利用率得到有效提升。

建设综合平台,仪器设备“上线”

为充分发挥存量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盘活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在省生态环境厅财务管理处、生态环境监测处的指导下,积极推进监测仪器设备跨层级、跨地域、跨隶属关系的共享共用。2024年12月,“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共享共用综合平台”正式建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孟庆堂告诉记者:“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共享共用是解决仪器设备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等问题的有效途径,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山东省建立的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共享共用综合平台,通过‘集约管理+智慧共享’模式,打破部门与区域壁垒,能够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潜能,不断提升仪器设备资源利用效率。”

为加快推动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共享共用,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印发《关于做好“全省生态系统监测仪器设备共享共用综合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组织召开上线培训会、仪器共享共用工作座谈会,并开展实地调研,全面整合25家省厅直属机构、单位仪器资源,充分调动各单位参与共享共用的积极性。

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遵循“能共享尽共享”原则,全面清查盘点,开展省级仪器设备共享共用。2025年3月至今,在“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共享共用综合平台”录入共享共用设备311台(套),设备原值9540.9347万元。

记者在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共享共用综合平台看到,平台上列出了资产类别、资产所在区域、资产状态、是否可应急、价值范围、资产所属单位等栏目,并附有仪器设备的名称、价值和近半年使用次数等信息,方便需求单位“借用”。

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潘光介绍,目前,综合平台已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放,厅机关及直属机构单位、各市生态环境局及区县监控中心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均可以浏览,这为大家了解、借用省级监测仪器设备提供便捷的同时,也为统筹省市县三级仪器设备共享共用奠定了基础。

开展共享共用,提升监测能力

针对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提出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及顶空进样器等仪器跨区域借用需求,山东省泰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4小时内完成需求受理、设备调配及手续办理全流程,率先实现跨市仪器设备共享共用零的突破,为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节省设备购置经费421万元,避免实验室重复建设面积200平方米,充分彰显了资源共享的集约效益。

山东省泰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还积极运用平台获取所需设备资源,为满足泰安市臭氧污染来源解析专项监测工作需要,借入环境空气采样器等22台套144.89万元专用监测设备,不仅保障了重点监测任务的顺利实施,也进一步实现了技术交流与能力提升。

这一“借”一“入”,实现了监测仪器设备跨层级、跨地域、跨隶属“忙”起来“用”起来,凸显共享共用机制效能。

距离400多公里的菏泽与东营,在以往,监测仪器设备共享共用根本不可能。如今,山东省东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价值28万元的配气仪,通过平台完成审批借用后,已在山东省菏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正常使用。山东省菏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还通过平台,借用了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一台价值98万元的监测仪器。

山东省枣庄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优先推动便携式傅里叶红外气体分析仪等仪器设备的共享共用,通过平台借用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一台生物显微镜,用于开展水生态监测。山东省德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将44台(套)仪器设备纳入平台管理的同时,通过平台向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出“正置显微镜”共享需求,进行水生生物相关鉴定工作。

山东省威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借助平台,已开展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激光粒度分析仪等仪器共用共享三次,既有“借出”也有“借入”。通过设备共享,有效盘活区域闲置监测资源,避免重复采购,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同时,借助共享设备有效提升监测能力,新增海洋生态监测、生物多样性观测等监测项目11项,完成跨区域联合监测任务3次。

延伸共享共用,实现高效协同

“‘开放实验室’搭建得真是太及时了,在驻市监测中心分析人员的帮助下,我们圆满完成了海水养殖排查任务,技术人员也学到了海水项目的监测技能。”提到“开放实验室”,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岚山分局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赞不绝口。

针对区县监测能力不足的现实情况,山东省日照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建设了“开放实验室”,与区县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共享实验室仪器设备、场地。日照“开放实验室”的搭建,是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共享共用向市县延伸的一个缩影。

为推动共享共用向市县延伸,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强化对市级、县级监测机构设备共享共用的指导,各地也积极开展有益探索。济南市生态环境局与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制定《监测设备共享共用实施方案》;省烟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建立仪器设备共享共用共建工作规则,将18家单位的222套仪器设备纳入共享清单;省潍坊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在摸排、评估县(市、区)监测仪器设备情况基础上,向6个县级监测机构共享急需紧缺仪器设备25台(套)。

山东省东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统筹监测仪器设备资源,探索以驻市中心牵头,联合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异地共建单位参与的仪器共享共用新模式,充分发挥现有监测资产的最大效益。借用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广饶县分局1套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1套吹扫捕集进样器,借用胜利油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显微镜1台,解决了有机项目分析仪器和水生态环境监测设备不足的难题。

为积极探索与社会科研机构共享共用,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青岛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加入省科学技术厅“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网”,面向社会科研机构提供共享服务。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齐鲁工业大学、省林科院等单位,以共建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等方式,探索开展跨系统设备共享共用,实现科研水平与设备使用效能双提升。

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纪委书记赵健艾介绍,目前,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正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建立省市县三级共享共用机制,推动设备统筹使用与资源共享,逐步实现全省监测仪器“一盘棋”管理、“一体化”使用,进一步挖掘仪器设备的应用潜力,不断提升仪器设备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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