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龙船风电网)
12月2日,浙江省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同意嵊泗3#、4#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变更的批复》。
《批复》显示,舟山市发展改革委曾以舟发改审批〔2023〕72号对该项目项目申请报告进行核准批复,并于2025年5月同意该工程核准批复有效期延长一年至2026年6月27日。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因项目实际情况需调整方案。
调整后,该项目拟安装28台单机容量为9MW风电机组及13台单机容量为12MW风电机组,装机规模408MW,配套建设1座220kV海上升压站、8回66kV海底电缆约68.2km、2回220kV海底送出电缆约111km、1座陆上集控中心建筑面积5270.27㎡及1段架空线路约656m等。
该风电场静态投资估算约440748万元,动态投资估算约445560万元。项目建设单位为中规(舟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工期为18个月。
该项目其他事项仍按舟发改审批〔2023〕72号批复内容执行。根据该文件,嵊泗3#、4#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嵊泗县大衢洋海域,原计划安装34台单机容量为12MW风电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