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沈阳日报)
转自:沈阳日报
无需亮明身份,不必提前招呼,请您用脚步丈量服务效率,用眼睛发现真实问题,用智慧提出宝贵建议。无论是行政审批的窗口,还是涉企检查的一线,您的每一次匿名体验、每一句肺腑之言,都将直接助力沈阳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升级。
12月5日,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公安政务服务质量与执法监管效能,精准感知企业和群众在公安政务服务、执法监管等领域的需求与痛点,助力沈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沈阳市公安局采取直接邀请、内部推荐、社会招募三种方式招募营商环境体验官,诚邀热心公益、关注公安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1.招募范围
本次面向全社会招募200名营商环境体验官,凡符合选聘条件的工商联代表、商协会代表、律师、专家学者、企业经营者、企业员工、个体工商户代表、城乡居民代表及其他热心公益的社会人士均可报名。
2.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2)热心营商环境建设与公益事业,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监督意识,自愿主动履行体验官职责,积极参与相关工作。
(3)熟悉各级公安机关有关营商环境的政策法规和行业规范,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行业敏感度或公共服务实践经验,能精准发现问题、提出合理建议。
(4)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履行体验官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综合素质,保障足够时间参与体验活动。
3.主要职责
(1)开展营商环境办事体验。体验活动不亮明身份、不提前打招呼,以企业和群众视角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策落实、涉企检查、法治环境等重点领域进行体验监测,收集难点、堵点、痛点等问题,客观详实反映体验感受。
(2)推动营商环境问题解决。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高频共性问题提出针对性对策或建议,参与协调处理,推动合理建议转化为改进行动。
(3)强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提交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推动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4)参与营商环境宣传推介。主动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协助提升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培育“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社会共识。
4.聘任期限
体验官任期为一年,无薪资报酬,任期内沈阳市公安局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和补充,任期届满后可根据履职情况续聘。
5.招募程序
(2)资格审核:沈阳市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采取抽签方式确定聘任人选。
3.咨询电话:024-83963807(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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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记者 李欣 记者 徐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