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安局招募营商环境体验官
创始人
2025-12-06 05:45:35
0

(来源:沈阳日报)

转自:沈阳日报

  无需亮明身份,不必提前招呼,请您用脚步丈量服务效率,用眼睛发现真实问题,用智慧提出宝贵建议。无论是行政审批的窗口,还是涉企检查的一线,您的每一次匿名体验、每一句肺腑之言,都将直接助力沈阳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升级。

  12月5日,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公安政务服务质量与执法监管效能,精准感知企业和群众在公安政务服务、执法监管等领域的需求与痛点,助力沈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沈阳市公安局采取直接邀请、内部推荐、社会招募三种方式招募营商环境体验官,诚邀热心公益、关注公安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1.招募范围

  本次面向全社会招募200名营商环境体验官,凡符合选聘条件的工商联代表、商协会代表、律师、专家学者、企业经营者、企业员工、个体工商户代表、城乡居民代表及其他热心公益的社会人士均可报名。

  2.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2)热心营商环境建设与公益事业,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监督意识,自愿主动履行体验官职责,积极参与相关工作。

  (3)熟悉各级公安机关有关营商环境的政策法规和行业规范,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行业敏感度或公共服务实践经验,能精准发现问题、提出合理建议。

  (4)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履行体验官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综合素质,保障足够时间参与体验活动。

  3.主要职责

  (1)开展营商环境办事体验。体验活动不亮明身份、不提前打招呼,以企业和群众视角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策落实、涉企检查、法治环境等重点领域进行体验监测,收集难点、堵点、痛点等问题,客观详实反映体验感受。

  (2)推动营商环境问题解决。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高频共性问题提出针对性对策或建议,参与协调处理,推动合理建议转化为改进行动。

  (3)强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提交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推动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4)参与营商环境宣传推介。主动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协助提升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培育“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社会共识。

  4.聘任期限

  体验官任期为一年,无薪资报酬,任期内沈阳市公安局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和补充,任期届满后可根据履职情况续聘。

  5.招募程序

  (2)资格审核:沈阳市公安局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采取抽签方式确定聘任人选。

  3.咨询电话:024-83963807(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

  主任记者 李欣 记者 徐佳婷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 2020年1月19日,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了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组织的出厂评审。目前...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湖北省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吴美景丧失理想信念...
《大江大河2》剧组暂停拍摄工作... 搜狐娱乐讯 今天下午,《大江大河2》剧组发布公告,称当前防控疫情是重中之重的任务,为了避免剧组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