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西(维权)(证券代码:002630)12月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收到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人民法院传票,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被四川弘州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下称“原告”)起诉,涉案金额达2778.38万元及逾期利息。目前案件已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公司表示本次诉讼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诉讼基本情况
公告显示,本次诉讼源于宜宾经南溪至泸州快速通道(江安段)工程项目的工程款争议。该项目最初采用PPP模式,2018年2月由江安县交通运输局与ST华西签订PPP合同,ST华西为社会资本出资方,青岛交建集团为项目总承包人。2019年12月,项目模式变更为施工总承包,发包人变更为江安县兴安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承包人为ST华西与青岛交建集团。原告通过与ST华西子公司及ST华西签订补充协议,承接了部分路基土石方施工工程,相关合同权利义务最终由ST华西承担。
2024年3月项目完成交工验收后,原告自行委托第三方鉴定显示其完成工程造价6469.366万元,扣除已支付的3740万元,主张尚需支付2778.38万元。原告据此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ST华西与青岛交建集团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自2024年4月1日起计算),并要求江安县兴安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同时由ST华西与青岛交建集团承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
诉讼各方当事人情况
| 当事人名称 | 身份 |
|---|---|
| 四川弘州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原告 |
|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1 |
| 青岛交建集团有限公司 | 被告2 |
| 江安县兴安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被告3 |
| 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第三人 |
公司回应及影响分析
ST华西在公告中表示,由于项目尚未办理工程结算,双方对应付款项存在较大分歧,公司正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以妥善解决争议。截至公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鉴于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预计对公司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同时强调,目前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董事会表示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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