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中央财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和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方面,共同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进园区进企业”活动,先后赴北京市朝阳区莱锦文化创意产业园、北京商务中心区,调研园区重点企业和律师事务所,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进园区进企业”座谈会,了解法律实施和企业经营发展情况,并向园区企业赠送《宪法》《民法典》《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律书籍及相关宣传材料。
座谈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局、中央财办经济二局、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有关同志宣讲解读《民营经济促进法》的主要内容等,介绍贯彻落实举措和执法司法典型案例。12家民营企业、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参加,参会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参会代表纷纷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半年来,切实感受到法律在落地见效。这部法律聚焦民营企业核心关切,为民营经济的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是发展的“定心丸”、创新的“加速剂”、合规的“指南针”。随着法律实施举措陆续落地,企业发展的信心、底气和动力更足,将继续在相关领域深耕,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依法合规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将企业的发展更好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方面,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宣传解读、配套制度建设和贯彻实施,持之以恒抓好法律的落地见效,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