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5日,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润建设”)发布《关于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宣布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启动的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累计回购股份1907.9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回购价格区间为9.13元/股至12.33元/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实际耗资处于1.5亿元至3亿元的预设区间内。
回购方案实施概况
公告显示,宏润建设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计划使用1.5亿元至3亿元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上限初定为9元/股,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同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将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15.6元/股,其他方案内容不变。
根据实施情况,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进行回购,至2025年12月3日回购实施完毕。期间累计回购股份1907.9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237,270,889股的1.54%;回购最高成交价12.33元/股,最低成交价9.13元/股,均未超过调整后的15.6元/股价格上限,且实际耗资在1.5亿元至3亿元的预设资金区间内,符合既定回购方案要求。
回购对公司经营及股权结构影响
宏润建设在公告中表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完成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地位保持稳定,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就股本结构而言,本次回购股份若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锁定,公司股份类型将发生如下变动:
| 股份类型 | 股份变动前数量(股) | 股份变动前比例(%) | 股份变动后数量(股) | 股份变动后比例(%) |
|---|---|---|---|---|
| 限售条件流通股 | 112,569,929 | 9.10 | 131,649,889 | 10.64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124,700,960 | 90.90 | 1,105,621,000 | 89.36 |
| 总股本 | 1,237,270,889 | 100.00 | 1,237,270,889 | 100.00 |
上述变动显示,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将从9.10%提升至10.6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比相应从90.90%降至89.36%,总股本保持不变。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持股合规性
公告披露,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2025年8月27日)至本次回购结果公告前一日(2025年12月4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相关违规交易行为。
回购实施合规性说明
宏润建设强调,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具体包括:未在重大事项决策及披露敏感期内回购股份;集中竞价交易委托价格未触及当日涨幅限制价格,且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无涨跌幅限制时段进行委托等。
公告同时指出,本次回购股份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前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宏润建设表示,将根据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推进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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