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您好!公司公众号显示海外销售额160亿、签订60亿意向订单。请问:1)公司自愿性披露标准为何?该订单远超法定要求未公告,是基于意向协议性质还是其他考虑?2)该订单是否属实?盼复。
董秘回答(柳 工SZ000528):
您好!公司本次11.26全球客户节是公司新总部入驻之后的首届,在新展场上,公司围绕十五五新战略展示了一系列能够为客户创造长远价值的产品技术与升级版的全面解决方案,吸引了超过1200名海外客户嘉宾参与,规模创下历史新高,也为公司海外业务的高质量发展带来新的契机。本次宣传的订单仅是意向金额,尚未形成实质订单,公司将结合客户需求,推动订单的逐步落地。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非常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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