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514,证券简称:渝开发)于12月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十二个月累计签订11份《资产购买协议》,货值共计约6.76亿元,涉及公司开发的贯金和府项目相关产品。公告显示,上述协议预计将实现营业收入约6.21亿元,其中对2025年营业收入影响约3.63亿元,对2026年营业收入影响约2.58亿元,具体利润贡献尚无法准确预计,相关财务数据将以经审计结果为准。
交易对手方为非关联方 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公告披露,11份《资产购买协议》的交易对手方采用“客户一”表述,其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近三年(不含2025年)未发生类似交易。渝开发表示,“客户一”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资信情况和正常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为协议履行提供了基础保障。
协议核心条款:分阶段网签备案 购房款最晚2026年5月付清
根据协议约定,11份协议涉及的资产定价遵循公司产品销售“一户一价”政策,并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在网签备案方面,双方约定2025年内需完成约3.96亿元资产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剩余约2.8亿元资产需在2026年6月20日前完成,且全部资产的网签备案工作需由“客户一”或其指定第三方在此期限内完成。
购房款支付方面,协议最多分为三期支付,最晚支付时间为2026年5月30日,“客户一”须在此日前向渝开发支付全部购房款。此外,为确保协议履行,“客户一”需在协议签订后7日内缴纳资产购置履约保证金,金额为资产购置总额的10%,该部分保证金可冲抵最后一期购房款。
允许指定第三方购买 明确违约责任
协议特别约定,“客户一”可指定第三方与渝开发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需提前出具《指定人员购房证明》,且指定第三方不得再转指定其他方。若指定第三方自行支付购房款,渝开发在收到全部款项及《退款申请》后60日内,无息退还“客户一”对应款项。
违约责任条款显示,若“客户一”未按期支付购房款,需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3个月的,渝开发有权解除协议、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已收款项,并要求赔偿全部损失。若“客户一”或其指定第三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样需按未签约资产金额的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延迟超3个月的,渝开发有权采取相同违约处理措施。
预计分两年确认营收 不影响业务独立性
| 年份 | 预计对营业收入影响(亿元) |
|---|---|
| 2025年 | 3.63 |
| 2026年 | 2.58 |
公告指出,上述协议收入确认需满足“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交房手续或视同客户接收”等条件。渝开发强调,协议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客户一”形成依赖。
公司同时提示,协议履行情况将对本年度及未来相关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相关会计处理将遵循会计准则,最终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由于上述交易属于日常经营行为,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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