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农银行”,证券代码:603323)于2025年12月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近日完成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操作。亨通集团在解除242万股质押后随即再质押220万股,累计质押股份达9.99亿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2.68%。本次质押资金用于补充企业经营性资金,未来一年内将有4.47亿股质押股份到期,对应融资余额4亿元。
股份解除质押:242万股解除质押后剩余质押比例降至71.08%
公告显示,亨通集团于2025年12月1日将其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的242万股非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相关手续于12月2日办理完毕。本次解除质押后,亨通集团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9.77亿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1.08%,占公司总股本的4.84%。
| 股东名称 |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
|---|---|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 2,420,000 |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76%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12% |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5年12月1日 |
| 持股数量 | 137,454,953 |
| 持股比例 | 6.81%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97,700,000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71.08% |
公告明确,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将用于后续质押,即随后办理的220万股再质押业务。
股份再质押:220万股质押用于补充经营性资金 期限近10年
在解除质押的同时,亨通集团于2025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220万股非限售流通股的质押手续,质权人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相关手续于12月2日完成。本次质押股份为非限售股,不属于补充质押,质押期限从2025年12月1日至2035年11月9日,长达近10年,资金用途为“补充企业经营性资金”。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2,200,000 | 否 | 否 | 2025/12/1 | 2035/11/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 补充企业经营性资金 | 1.60% | 0.11% |
公告强调,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充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累计质押及未来到期:9.99亿股处于质押状态 未来一年4.47亿股到期
截至公告披露日,亨通集团持有苏农银行13.75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81%。本次再质押完成后,其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回升至9.99亿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2.68%,占公司总股本的4.95%。已质押股份中无限制售股或冻结股份,未质押股份中亦无限制售股或冻结股份。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 137,454,953 | 6.81% | 97,700,000 | 99,900,000 | 72.68% | 4.95% | 0 | 0 | 0 | 0 |
关于未来质押到期情况,公告显示,亨通集团未来半年内无到期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将有4.47亿股质押股份到期,占其持股总数的32.52%,占公司总股本的2.21%,对应融资余额4亿元。亨通集团表示,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经营收入,质押风险可控,若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 到期日期 | 到期质押股份数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 对应融资余额(万元) |
|---|---|---|---|---|
| 未来半年内 | 0 | 0% | 0% | 0 |
| 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 | 44,700,000 | 32.52% | 2.21% | 40,000 |
| 合计 | 44,700,000 | 32.52% | 2.21% | 40,000 |
对上市公司影响:不影响主营业务及控制权稳定
苏农银行在公告中表示,亨通集团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及控制权稳定。亨通集团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未发生变化,且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亦无需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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