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万元罚款为何能减至2万元?
创始人
2025-12-02 07:26:30
0

  本报讯(通讯员王永强 赵均锋)“今年产值还不错!我们能心无旁骛搞发展,多亏了检察院的监督……”11月28日,面对行政处罚从8万元减至2万元的结果,河南省邓州市某公司负责人感触颇深。这正是邓州市检察院运用“行政检察+N”工作模式,推动实现小微企业违规行为“过罚相当”的具体体现。

  今年6月,邓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时发现,2020年6月,某公司因使用的叉车无有效期内检验合格报告,被邓州市一行政执法部门处以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被要求停止使用相关特种设备。

  检察官询问当事人并查阅卷宗后,认为该案可能存在“过罚不当”情形。今年7月,该院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通过调查核实、召开听证会等途径,认为行政执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时未考虑当时的客观因素,确属“过罚不当”。8月,邓州市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重新研究处罚办法。接到检察建议后,该行政部门重新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在行政执法中,‘小过重罚’、趋利性执法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因轻微违规被处以高额罚款甚至停业整顿,不仅违背‘过罚相当’原则,也给企业运营带来压力,不利于激发企业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邓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孙涛介绍,该院今年创新建立“行政检察+N”工作机制,包括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行政检察与刑事司法行刑反向衔接、行政检察与法院司法审查协同联动、行政检察与代表意见建议转化履职等,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对不起诉但涉及行政违法的案件,邓州市检察院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通知书,并对拟处罚方案进行“小过重罚”风险评估。对存在风险的案件,制作《小过重罚风险提示函》,全程跟踪,实现行政检察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为推动行政争议一体化化解,邓州市检察院与市法院协同成立衔接机制领导小组,设立“行政争议协同化解中心”,整合司法、执法及社会调解资源。针对疑似“小过重罚”案件,通过调查核实、公开听证等方式,引导行政机关及时调整处罚方案。

  今年以来,邓州市检察院已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3次,评查15家重点执法单位案卷161本,发出各类监督文书50余份;纠正违规行政处罚9起,为16家企业减免负担120余万元,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 2020年1月19日,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了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组织的出厂评审。目前...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湖北省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吴美景丧失理想信念...
《大江大河2》剧组暂停拍摄工作... 搜狐娱乐讯 今天下午,《大江大河2》剧组发布公告,称当前防控疫情是重中之重的任务,为了避免剧组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