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 (记者 岳品瑜 实习生 岳雯艳)12月1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因第三方合作机构管理不到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调查审查不审慎,被罚款120万元,对庄雅兰、周忠德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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