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咸宁市辖区的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共六类食品10批次进行监督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餐饮食品3批次,不合格0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不合格0批次;调味品1批次,不合格0批次;豆制品1批次,不合格0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不合格0批次;食用农产品2批次,不合格0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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