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市监处罚〔2025〕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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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处罚机关
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5年11月26日
处罚种类
罚款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文本信息: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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