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763,证券简称:锦浪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为“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和“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以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此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规模及实施方式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与项目规划
据公告,锦浪科技于2025年10月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16.77亿元(1,676,583,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62亿元(1,662,172,238.71元)。该笔资金计划投向六大项目,具体投资安排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 1 |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 36,137.32 | 35,442.09 |
| 2 | 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 | 36,032.90 | 33,344.36 |
| 3 | 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 | 31,307.67 | 29,129.94 |
| 4 |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0,562.17 | 24,757.00 |
| 5 | 数智化提升项目 | 10,452.75 | 9,855.00 |
| 6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35,500.00 | 35,130.00 |
| 合计 | 179,992.81 | 167,658.38 |
截至2025年11月2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983.86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13亿元(111,250.2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70亿元(46,983.13万元)。
两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 聚焦产能加速释放
公告显示,本次调整涉及“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和“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两个核心产能项目,具体实施地点调整如下: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实施地点 | 调整后实施地点 |
|---|---|---|
| 高电压大功率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 |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大目湾新城ZX24-01-19地块 | 1、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大目湾新城ZX24-01-19地块;2、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滨海工业园金开路188号 |
| 中大功率混合式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 | (原实施地点,公司未披露具体地址,推测为现有其他厂区) | 新增“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滨海工业园金开路188号”作为实施地点之一 |
注:公司已取得新增实施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滨海工业园金开路188号”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
调整原因:加快进度应对市场机遇 缓解产能压力
锦浪科技表示,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原计划需完成厂房建设、设备采购及调试等环节,整体实施周期较长。为抓住新能源行业快速发展机遇,公司决定在不改变项目投资内容、总额及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厂房“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滨海工业园金开路188号”部分区域,通过购置生产设备快速形成产能,缓解当前高电压大功率逆变器、混合式储能逆变器等产品的规模化产能不足问题。
调整影响:不涉及募资用途变更 优化产能布局
公司强调,本次增加实施地点仅为优化产能布局,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募集资金用途均未发生变化。此举有利于整合内部生产资源,加快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提升产能落地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
审议程序与保荐机构意见
该事项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核查后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对公司及股东利益无不利影响,因此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锦浪科技表示,未来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外部监督,确保资金合法高效使用,助力公司在逆变器及储能领域的市场竞争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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