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本报讯(记者孙蔚)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加强商标使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专供”“有机”“零添加”等欺骗性未注册商标使用、烟草领域“应注未注”、违规宣传“驰名商标”等6类行为列为监管重点。
《通知》首次以清单形式明确6类重点监管的商标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关注使用带有欺骗性等禁用的未注册商标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使用含“专供”“特供”“极品”“国”等内容的未注册商标,导致公众对商品的供应渠道或者品质产生误认的行为;使用含“富硒”“有机”“零添加”“100%”等内容的未注册商标,且所标示商品的实际属性与该内容不符,导致公众对商品的主要原料、成分等特点产生误认的行为;使用含地名、年份或者“手工”“手打”等内容的未注册商标,导致公众对商品的产地、生产时间、生产工艺等特点产生误认的行为。
《通知》明确,欺骗性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也要重点关注。比如,将注册商标与商品名称、广告宣传用语、商品包装装潢等搭配使用,导致公众对商品品质、产地、工艺等特点产生误认的行为;自行改变注册事项导致公众对商品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或者为攀附他人商标而自行改变的行为。
重点关注的违法违规行为还包括,应当使用而未使用注册商标,重点关注烟草领域,特别是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商业活动中突出使用“驰名商标”字样,重点关注将有认定记录的“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的行为。违规使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重点关注使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商品不符合使用管理规则品质要求的行为。商标代理机构违法代理,重点关注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代理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等损害商标权人利益的行为。
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久成对记者表示,欺骗性商标使用直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破坏公平竞争环境。比如“专供”“特供”等字样容易让消费者产生稀缺性、高品质的误判;“零添加”“有机”等宣称,若缺乏实际属性支撑,涉嫌商业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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