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福莱特,证券代码:601865;转债简称:福莱转债,转债代码:113059)发布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包括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规范募集资金管理。
公告显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以现场及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1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阮洪良主持。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拟使用不超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期限12个月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即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规范资金存放使用
同时,会议通过《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办理该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样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福莱特表示,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规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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