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尊敬的董秘您好!作为小股东,想厘清品牌共享计划相关疑问:TCL 品牌归属上市公司,为何 TCL 实业仅需支付品牌维护费用即可共享?该费用标准是否公允?公司是否存在以上市公司董事长身份推动双方达成相关计划的情况?此举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中小股东不公?恳请说明计划对上市公司的实际影响及公平性保障措施。
董秘回答(TCL科技SZ000100):
您好!我们关注到您多次问及此类问题。对此,公司已在先前的回复中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与说明。为便于您全面了解,建议您审阅公司发布的相关历史回复内容。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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