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东南亚国家刑事法律检察人才研修班组织“中柬缅刑事法律跨国对谈”。
本报讯(记者邓铁军 通讯员廖崇甫)日前,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和国家检察官学院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和国家检察官学院广西分院暨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承办的涉东南亚国家刑事法律检察人才研修班在广西南宁举办,来自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办理涉外刑事案件和刑事司法协助案件的109名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外交思想,认真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全国涉外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涉外检察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要求,旨在突出业务特色培训。在强化党性教育方面,将参观具有地域特色的党性廉政教育基地“邓颖超纪念馆”作为培训班现场教学课程。培训班邀请来自最高检国际合作局、国家检察官学院等的专家学者,以及曾办理缅北白家犯罪集团案件的主要公诉人等办案骨干,重点围绕涉东南亚国家刑事案件办理和国际执法司法合作,涉东南亚国家国情政情和相关法律制度,提升打击跨国刑事犯罪能力、境外证据获取与审查能力及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授课。组织开展“中柬缅刑事法律跨国对谈”及“中新检察官圆桌对谈”两场“跨国交流课”,邀请柬埔寨副总检察长、缅甸法务部副常务秘书、新加坡检察官等外国嘉宾到场座谈,实现了跨越国度的面对面深入交流。
国家检察官学院广西分院暨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将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五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精神,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着力推动学员综合业务能力与履职水平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