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楠)昨天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提出,个别平台企业存在“数据垄断”“算法歧视”“大数据杀熟”等现象,建议创新平台经济监管模式,推广隐私计算技术。
《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实施近3年来,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加速部署,全市建设5G基站近15万个,位居全国首位。创建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成全国首个人工智能数据训练基地;打造全国首个城市级区块链“目录链”,推动“上链”数据目录达40余万项;推进公共数据开放互通,数据上架时间缩短70%以上。2024年全市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突破3500亿元,企业超2400家。
不过,条例实施也存在一些问题。报告建议,应完善数据分类分级制度,推广隐私计算技术,保护数据隐私和安全。创新平台经济监管模式,遏制“数据垄断”“算法歧视”等问题,保护中小企业与消费者权益。分类推进教育、医疗、文旅、工业制造、农业生产等领域数字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系统推进数字技术应用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聚焦中小微企业数字化痛点,简化政策申报流程,降低参与门槛与成本,减少非技术类材料要求,加大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提供低成本灵活化算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