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财讯11月26日电,据国家发改委消息,《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已经2025年11月19日第2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提出,失信信息按照失信严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原则上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按照过罚相当原则,分别设置不同的公示期限,公示期限自司法、行政公务文书认定之日起开始计算。
上一篇:Z384次列车的乘务员,为何要换3套制服?
下一篇:巨额投入能否变成业绩?公募基金布局这一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