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税务部门依法对取得境外收入未申报的居民个人开展引导规范
前期,厦门税务部门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发现境内居民富某存在取得境外收入未申报缴税疑点,税务机关对其开展风险提醒和督促整改。该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政策辅导后,对其存在的取得境外所得未依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积极配合说明情况,并依法补缴税款、滞纳金合计698.7万元。
厦门税务部门提醒广大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等相关规定,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个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申报或未如实申报境外所得,都是税收违法行为,除了要补缴税款外,还会被加收滞纳金。税务部门在发现纳税人存在涉税问题后,将通过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等方式,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情形严重的可能被税务部门立案检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对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将公开曝光。厦门税务部门提醒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人,如果发现自己此前申报存在问题,特别是少报、漏报境外所得的须及时补正,及时消除涉税风险。
“在海外赚了钱,也得给中国税务局交税。厦门已经有位‘土豪’因为没交,被逮住后补了将近700万。税务局喊大家自觉点,赶紧自查补报,不然下次就没这么客气了。”
给您拆开详细说说:
谁的事?
所有中国的税务居民(通常指在中国有家、或一年内在中国住满183天的人),只要你从国外赚了钱。
什么事?
一个叫“富某”的人,在国外有收入(比如工资、分红、卖房赚钱等),但他没向中国的税务局申报,也没交税。
税务局通过大数据发现了,先找他谈话,提醒他“你好像有问题”。
这个富某态度不错,配合调查,最后把税款和罚款(滞纳金)一共698.7万元给补上了。
税务局想说什么?
规定是啥: 每年3月到6月,是你申报上一年度所有收入的时候,这包括你在全世界各地赚的钱,别把国外的给忘了。
不交的后果:
轻的: 就像这位富某,补税+交一笔“延迟费”(滞纳金,相当于每天多交一点钱)。
重的: 如果你死活不配合、不整改,税务局就要动真格的了:立案调查、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还会把你的名字和事情公开曝光,让你上“税务黑名单”。
给纳税人的建议(潜台词):
“我们正在用大数据查呢,别抱有侥幸心理。”
“如果你之前有漏报、少报的,现在自己主动来补上,还算你‘坦白从宽’。”
“别等我们找上门,等我们找上门,性质可能就变了,处罚会更重。”
总结一下:
这就是税务局的一次“敲打”和“警告”。告诉大家境外收入不是“法外之地”,大数据盯着呢。以前不知道或者忘了报的,现在给你个机会自己主动纠正;要是故意隐瞒,那就等着被查、被罚、甚至被公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