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940,证券简称:昂利康)11月26日发布公告称,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显示最近五年不存在相关处罚或监管措施记录。
公告显示,昂利康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促进规范发展。
根据自查结果,公司最近五年在两方面均无相关记录:一是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二是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已保证本次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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