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转自:黑龙江日报
2022年9月,谢某丈夫刘某向赵某借款20万元并约定利息,未到还款日刘某突发疾病死亡,赵某诉至密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谢某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偿还赵某债务,谢某迟迟不履行给付义务,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查明被执行人谢某领取了其丈夫刘某生前缴纳的个人养老保险费共计2万余元。被执行人谢某声称上述钱款均用于刘某“身后事”且没有剩余。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数次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告知谢某,及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能规避强制执行措施带来的不便。谢某认识到拒不执行判决后果的严重性,主动还款,案件顺利执结。
(夏新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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