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请问贵公司前两件已结案违规担保案件是否因第三件刑事案件造成了强制执行中止情形?是否有应披露而未纰漏的公告?贵公司口口声声说是重视市值管理,近月余伤了多少小股东的心,贵公司知道吗?贵公司是否能够加快违规担保的处理?最后贵公司可以通过贷款实现安徽八菱厂的建设而进行定增,是否为了引进地方国资或奇瑞方面的投资?
董秘回答(ST八菱SZ002592):
你好,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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