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董炘瑞)日前,霸州市人民法院胜芳法庭干警积极运用“判后督促”机制,成功促使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当事人达成和解,切实推动当事人胜诉权益从“裁判文书”转化为“真金白银”。
谢某和马某因借贷一事起了纠纷,后诉至霸州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谢某需向马某偿还欠款3.9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谢某迟迟未履行付款义务。双方就还款细节多次自行协商,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胜芳法庭干警在开展判后督促履行工作时了解到了这一情况,秉持着“实质解纠”原则,主动介入调解。在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后,干警结合判决内容与双方实际情况,从法理、情理双重角度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由谢某当场向马某支付欠款5000元,剩余款项自当月起,于每月25日前支付5000元,直至全部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