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1月24日|大悦城地产在港交所公告,根据公司法第99条以计划安排方式建议对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回购,同时根据上市规则第6.15(2)条向联交所申请并获联交所批准撤销股份于联交所之上市地位,自2025年11月27日(星期四)下午四时正起生效,待计划生效后方可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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