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如同一个链条甚至网络,涉及面广、主体众多、关系复杂。只有知责明责,才能更好地各负其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打击财务造假,还需强化问题导向、实施精准监管,促进归位尽责。
会计信息失真特别是重大财务造假案件,人人喊打。问题随之而来,具体应该“打”谁,公司、公司负责人、会计人员,还是注册会计师?理清会计工作责任的“账本”并不简单。近日,财政部专门发布通知,明确会计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
会计工作如同一个链条甚至网络,涉及面广、主体众多、关系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容易产生责任主体不明、责任边界不清等问题,导致责任难以追究到位。近年来,我国持续强化会计法治体系建设,会计法治根基不断夯实,特别是在2024年对会计法进行全面修改,通过大幅度提高处罚力度有效震慑单位和个人财务造假行为。对于会计责任,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规定。此次发布的通知将目前会计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关于会计工作责任的规定,梳理形成会计责任清单,让责任更加清晰明确、便于遵循。建立起一本会计责任的“明白账”,无疑有利于强化会计工作相关主体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
只有知责明责,才能更好地各负其责。会计工作涉及单位、单位相关人员、会计服务机构、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诸多主体,必须构建起主体明确、要求清晰、各方协同、运行高效的会计工作责任体系。其中最重要的是明确单位的会计主体责任,包括依法办理会计事务,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会计工作组织和会计人员配备,确保会计工作有序规范开展;加强内部会计监督、配合依法实施的外部监督。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依法独立、客观、公正执行审计业务,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此外,政府部门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行业协会应发挥自律监督作用。厘清各相关主体的法定责任,能够促进各主体更好地履职尽责,同时在发生问题时严肃追责问责。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打击财务造假,还需强化问题导向、实施精准监管,促进归位尽责。比如,此次发布的通知明确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不得以审计结果(审计意见类型)、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债券发行结果或实现特定目的作为支付审计服务费用的条件”,这项规定直指“或有收费”顽疾,促进增强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避免因利益冲突对审计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对单位相关人员会计工作责任的规定,则细化到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人员、其他人员的各种行为。比如,会计工作不仅仅是财务人员的事情,其他人员应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这项规定有助于追查财务造假的业务源头。一系列规定给相关人员明确了红线,防止其“踢皮球”、互相推诿。
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会计准则制度是市场基础制度的组成部分。压实会计工作责任,最终目的并非在于追责问责,而是为了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徒法不足以自行。会计工作责任既已明确,各方应严格遵守、尽职尽责。监管部门要通过“长牙带刺”的严格执法,把各项法律和政策条文落到实处,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严厉打击财务造假,促进会计工作在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秩序、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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