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最新ETF申购赎回清单格式规则,上交所已正式上线新版 ETF 申购赎回清单,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 2025年 11 月 24 日起对旗下上交所 ETF 申购赎回清单进行版本更新。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涉及本次申购赎回清单版本更新的基金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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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新情况说明
上交所ETF申购赎回清单新增xml版本,除格式变更外,主要调整包括:
(1)启用“挂牌市场”字段;
(2)调整“现金替代标志”字段描述,统一调整为“0-禁止现金替代”“1-允许现金替代”“2-必须现金替代”三类;
(3)新增“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字段;
(4)新增“单个证券账户当日净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证券账户当日净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字段;
(5)新增“单个证券账户当日累计可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证券账户当日累计可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字段;
(6)原“申购上限”“赎回上限”字段调整为“当日累计可申购的基金份额上限”“当日累计可赎回的基金份额上限”;
(7)增加部分字段长度;
(8)新增“申购赎回模式”字段。
具体更新内容详见上交所的相关说明。
自2025年11月24日起,上述ETF将采用新版申购赎回清单,具体内容以上交所实际公布的清单为准。本公司将对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修订。
三、重要提示
本次更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告主要对本公司旗下部分上交所 ETF申购赎回清单版本更新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各ETF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各 ETF 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基金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
网址: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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