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个体户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正式实施,全面助力创业就业
为支持个体工商户创业就业,上海市政府于2023年正式实施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旨在减轻个体户税收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实施时间及适用对象。
一、优惠政策背景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支持个体工商户创业就业。2023年,上海市政府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针对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优惠政策内容
1.个体工商户税费扣减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5号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对从事个体经营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税收优惠
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三、优惠政策实施时间
上述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四、优惠政策适用对象
1.个体工商户:包括从事个体经营的脱贫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
2.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的企业。
五、总结
上海市政府2023年实施的个体户税收优惠政策,旨在减轻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助力创业就业。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可积极申请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实现自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