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个体户税收优惠政策全新解读
为支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助力创业就业,上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持续推出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2023年上海个体户税收优惠政策的最新规定。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2023年,上海市政府继续加大税收优惠力度,旨在减轻个体工商户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二、最新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1月1日起,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按5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5号公告),以下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2)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按照50%幅度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
三、政策执行期限
以上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总结
2023年,上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旨在减轻个体工商户负担,助力创业就业。希望广大个体工商户抓住机遇,充分利用这些政策,实现自身发展。同时,我们也提醒广大个体工商户,密切关注政策动态,确保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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