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建小区配套设施新政策:每户配1个电动车充电位》
郑州出台新政策,对新建小区的配套设施作出明确规定。其中,要求为每户配备1个电动车充电位。这一政策具有诸多积极意义。一方面,它体现了对居民实际需求的关注,随着电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充电难一直是困扰居民的问题,此举将有效解决这一难题。另一方面,规范充电位的配备有助于减少因私拉乱接电线充电而带来的安全隐患,提升整个小区的居住安全性和生活品质,也推动新建小区向更加人性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准备安家郑州的小伙伴们又有福利啦!郑州装修网获悉,22日市城建委组织的宣贯会上表示,我市新建小区今后新建小区配套设施将新增两项:一是每户至少要配1个电动车充电位,电脑控制,充满自动断电;二是7层或16米以上的新建住宅,每个单位至少设1部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新建住宅每户配1个电动车充电位
近些年,郑州电动自行车数量增长较快。一些老旧小区住户,私拉电线进行充电引起火灾,严重威胁到了小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市城建委组织编制的《郑州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已通过专家评审。
导则明确,新建小区配套设施应按照每户不少于1个充电车位的标准配置充电设施。地面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应预留不少于1个电动轮椅车或电动三轮车充电位。充电库停车大于500辆的,应至少设置两个出入口,出入口宽度不小于1.8米,车辆分组停放,每组50辆。
充电系统应采用全自动微电脑智能控制,设置充满自动断电、防盗等功能,付费方式可选用投币、刷卡和网络支付等。
【数据】
电动车充电位:地上每辆1.3平方米、地下每辆1.6平方米,充电车库(棚)净高≥2米。
新建7层以上住宅要设担架电梯
电梯方便了大家的生活,但家有老人突发疾病,电梯却容纳不下医用担架,影响患者及时就诊。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城建委组织专家编制了《郑州市住宅可容纳担架电梯设计导则(试行)》,并通过专家评审。导则明确,全市7层及以上,或住宅入户口层楼面距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米的新建住宅,每个住宅单元应设置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12层至18层的住宅,鼓励每个单元设两台以上电梯,其中1台应是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如每个单元设1台电梯时,应为可容纳担架电梯;19层及以上住宅,每个单元应设置不少于两台电梯,其中1台应为可容纳担架电梯。
【数据】
A:电梯优先选2.1米(深)、1.1米(宽)的轿厢,对应的电梯井道不应小于2.6米(深)、1.8米(宽)。
B:受条件限制,电梯选1.5米(深)、1.6米(宽)的轿厢,对应的电梯井道不应小于2.2米(深)、2.2米(宽)。超高层住宅可容纳担架电梯的井道尺寸应适当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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