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所签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你遇到了吗》
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公司合同里的霸王条款常常让消费者苦不堪言。有的合同规定装修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装修公司都只承担极小的责任甚至免责,将各种风险都转嫁给业主。还有些合同在材料使用上含糊其辞,实际施工时以次充好却声称符合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也可能存在霸王条款,例如要求业主在工程前期就支付大部分款项,可后续服务和质量却难以保障。这些霸王条款严重损害了业主权益,也让装修这一本该美好的事充满了陷阱与风险。
既然在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时存在不少霸王条款,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去规避这些风险,一般情况下又有哪些霸王条款呢,今天就随中牟装修网来一起看一看吧。
一、转嫁纳税义务。
依法纳税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但我们在与不少装修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我们可能会发现有些这样的合同规定,如果消费者索要发票,就要承担税额。消费者有权索取发票,而且也提倡以发票作为维权依据。发票产生的税收是企业应承担的义务,制定上述合同条款的施工方有故意逃税的嫌疑。
二、工期规定未明确。在不少装修公司的装修合同中经常存在一些不规范内容,比如并未明确规定工期,也未注明工期依照什么方式来计算。工期由双方协商,一般为60天。工期的计算方式一般按工作日计算。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工期必须经双方商议,并写明工期是按工作日还是按日历天数计算。
三、增加额外条款。
有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消费者减少施工项目,需支付该项目减项费,或者规定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拥有使用房屋的权利等条款。施工中如果消费者要求减少施工项目,应按实际情况(施工方已经付出的劳动)收取减项费,在签订合同前就应对这些细则协商。施工中,施工方只有对房屋施工的权力,无房屋使用权。
四、逃避保修责任。
有的装修公司单方规定,消费者在多少天内未结清工程款,将失去免费保修资格。
按规定,装修方未在规定时间收到工程款,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对于单方规定的“不予免费保修”则无法律效力。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就与装修施工方协商,把相关事项写明。
五、保修期缩水。有些合同中保修期不明晰或笼统写成保修一年或两年。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室内装修装饰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为五年。对于未明确保修期或保修期缩短的情况,消费者要提出并协商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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