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财政厅印发《山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指引(2026年版)》(以下简称《指引》),旨在推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配的内部控制体系,充分发挥内部控制“促合规、保安全、防风险、提效能”的重要作用。
《指引》主要包含:
内部控制概述、风险评估、组织层面内部控制、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报告编制等核心板块,涵盖单位开展的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业务、建设项目、合同业务六大经济业务以及其他业务活动。业务层面各模块均按照“业务概述—总体流程框架—具体流程—主要风险点和管控措施”的体例编写,并设置流程图编号,实现流程可视化、标准可操作、责任可追溯。
《指引》的出台,是我省财政部门推进内部控制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强化财会监督、提升单位治理效能的重要支撑。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将权力运行的规范制约嵌入组织的各个层级、各业务流程、各工作岗位,持续有效提升单位内部管理运行效率。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既是单位依法履职、规范用权的制度保障,也是保护干部、防范廉政风险的有力工具。
《指引》明确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总责。各单位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建立适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落地执行。健全组织层面内部控制工作机制,梳理单位各类经济及相关业务活动的流程,厘清业务关键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识别风险点,科学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完善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督促工作人员严格认真执行,常态化开展内部控制的评价与内部监督。
《指引》鼓励
各单位推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破除系统壁垒,实现系统协同运行与信息共享,深化数据分析运用,强化风险研判与预警。省属高等学校、公立医院、科学事业单位等,除执行本指引外,还应当同时遵循国家及山西省出台的行业内部控制建设专项指导意见。
省级各行政事业单位要立足本单位工作实际,明确本单位加强和改进内部控制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有力构建“制度完善—推动实施—监督评价—成果应用”的内部控制闭环管理机制,切实推动内部控制各项工作落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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