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美伊冲突再度升级,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持续大幅上涨,为减缓国际油价上涨对国内的冲击,在保持现行价格机制框架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对国内成品油价格采取临时调控措施,根据现行价格机制计算,9月11日国内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分别应上调435元、420元,调控后实际上调260元、250元。
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我区国VIB标准89号汽油从7.58元/升调整到7.77元/升,每升上调0.19元;92号汽油从8.14元/升调整到8.35元/升,每升上调0.21元;95号汽油从8.80元/升调整到9.02元/升,每升上调0.22元;国VI标准0号车用柴油从7.81元/升调整到8.03元/升,每升上调0.22元。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和广泛宣传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成品油价格。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调整后成品油价格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 广西市场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 ||||
| 执行时间:2026年9月11日24时起 | ||||
| 项目 | \
| 最高批发 价格
| 最高零售价格(元)
| |
| 品种 | 规格
| 元/吨
| 吨
| 升
|
国VIB车用 汽油
| 89# | 10140
| 10440
| 7.77
|
92#
| 10766
| 11066
| 8.35
| |
95#
| 11393
| 11693
| 9.02
| |
国VI车用柴油
| 0#
| 9070
| 9370
| 8.03
|
注:
1. 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 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B车用汽油和VI车用柴油价格。
3. 汽、柴油第六阶段标准品分别为89号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
来源 |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