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博士眼镜(维权)公告称,公司第1091685号第35类"DOCTOR"注册商标因第三人莫X红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申请撤销,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撤销、复审均维持撤销决定后,公司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均败诉,该商标注册予以撤销。
公司负担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各100元。
博士眼镜公告称,公司享有该商标在先使用权利,仍可在原有门店范围内正常使用;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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