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石河子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显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因关系人信贷业务违规,被罚款50万元,相关责任人熊英被警告。
此前,2024年1月,乌鲁木齐银行石河子分行因以“空取空存”形式违规办理柜面现金存取业务,被罚款40万元。时任乌鲁木齐银行石河子分行营业部运营主管张龙翔,对乌鲁木齐银行石河子分行以“空取空存”形式违规办理柜面现金存取业务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乌鲁木齐银行是于1997年12月在乌鲁木齐市原38家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由市政府出资控股组建的新疆第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股份制银行。1998年7月更名为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在2015年12月更名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初,乌鲁木齐银行的注册资本为2.03亿元,后增资至目前的46.2亿元,该行国有股本占比达75.53%,市属国有股占比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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